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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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青田公安局发生爆炸警示:公安局里更需要安全 2010年7月4日上午8时3分左右,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内废旧民爆物品的临时存放点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六楼楼层的17扇窗玻璃震落。由于公安大楼南立面临近大街,爆炸发生时,有3名行人刚好路过,被坠落的玻璃碎片刮伤。 虽然这次爆炸没有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作为公安局这样一个特殊的执法部门,对于爆炸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应该有更加严格的要求,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公安局大楼内废旧民爆物品的临时存放点发生爆炸警示我们,安全问题不仅仅是生产部门和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搞好安全生产,公安局这样的执法部门更需要对安全的重视,保证易燃易爆物品在公安局内存放、保管不出问题,否则,公安机关连连自己的安全都保障不了,怎样来保证群众的安全。公安机关的公信度就不会很高,群众何来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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